法律科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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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-万元请明星直播带货仅卖出-20-余万,品牌方要求按比例退款,这合法吗?
最近直播圈炸了锅——某品牌方花300万请明星带货,最终成交额却只有20余万。这操作让我想起去年接触的用户小王,他在某平台投了5万做推广,实际转化还不到500块(为保护隐私,部分信息已脱敏)。 大家是不是也好奇:这种「达不到预期效果就退款」的诉求合法吗?先说结论——关键看合同约定!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,合同成立后若遇不可预见的商业风险,可协商变更或解除…
最近直播圈炸了锅——某品牌方花300万请明星带货,最终成交额却只有20余万。这操作让我想起去年接触的用户小王,他在某平台投了5万做推广,实际转化还不到500块(为保护隐私,部分信息已脱敏)。 大家是不是也好奇:这种「达不到预期效果就退款」的诉求合法吗?先说结论——关键看合同约定!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,合同成立后若遇不可预见的商业风险,可协商变更或解除…